9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就我区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徐贻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早明主持会议。
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张爱明通报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并作说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高忠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副区长周薇就区政府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市区联动、政府部门自查、检查组集中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走访座谈、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围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情况;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规定执行情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情况;配套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开展检查。
徐贻功指出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乡村振兴领域一部固根本、管长远的法律,也是“三农”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法律有效落实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徐贻功强调
检查组及各迎检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全面抓好落实。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法律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自查整改。要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检查监督合力。要改进作风,严守工作纪律。要通过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区有效实施,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执法检查组成员,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7-83217973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791号
邮编:4300004 举报电话:83217973
举报传真:83254412
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