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场主体和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4月24日,区人大监司委组织部分监司委委员、区人大代表对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东西湖区公证处、东西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介绍,详细了解了全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公证等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区司法局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揽,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证等服务资源,通过搭建“三大平台”、实施“四大工程”等措施,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法律服务供给不断优化。代表们对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优化实体平台建设、推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高律师公益服务积极性等内容,与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谈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区人大代表、牧童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总干事张谋说:“要善于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法治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区人大代表、湖北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峋说:“要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服务理念,统筹引导各类司法服务力量参与,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创造条件。”
区人大代表、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贺超建议,要充分发挥司法、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在化解纠纷、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调研组强调,
调研组强调,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一是继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使平台触角能够纵到底、横到边,真正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三是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要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发挥在促进依法决策、把关规章制度、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职能作用。持续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团队建设,提供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全过程法律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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