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三发、王德贵带队对《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在我区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了常青花园公交枢纽站和三秀路公交停保场,了解跨区域城市公交和惠民公交场站内车辆调度、司乘人员管理、车辆保养供给、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市公交集团二公司、三公司分别汇报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和对《条例》修订的相关建议。
据了解,自“十二五”以来,我区一直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把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和解决好群众出行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公交场站24处、公交站点1301处,累计开通公交线路83条,运营车辆1328台,公交线路总里程1509.6公里,每万人公交拥有量达到27.61标台,高于武汉市建设“公交都市”试点的“每万人公交拥有量18标台”的标准。
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从公交专项规划、停保场建设、站点设置、线网优化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特别是从《条例》修订建议的角度,提出设立公交客运安全救济基金、明确公交驾驶员驾乘安全第一的职责等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三发强调,开展执法检查目的是推动区政府、相关部门、公交公司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和“公交优先”原则,满足群众公交出行需求,维护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交由政府落实解决,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条例》修订完善的相关建议,为推进我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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